各部门、单位、院(系): 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2号)、《关于 2019 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8〕74号)要求,现就征集2019年政府采购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支出中,属于《山东省省级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2)内,或者《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的,均需申报采购需求。 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含各部门、单位、院(系)的公用、专用、专项经费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经费(不含科研耗材采购)。 已申报学校2019年项目库的不再重复征集。 二、征集流程及时间 1、各部门、单位、院(系)适用于政府采购的公用、专项经费由本部门审批后报送资产管理处。 2、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划拨适用于政府采购的经费报送给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汇总后报送资产管理处。 3、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将于12月底完成,请部门、单位、院(系)于12月29日之前(提交附件1 所示表格)报送完毕,便于学校顺利完成政府采购预算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征集采购需求是为了更好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自2019年起,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150 万元(含 150 万元)的,一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如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资产管理处将无法组织采购,财务处将无法予以报销。 2、采购需求通过后,预算经费将予以冻结,请各部门、单位、院(系)根据经费情况申报,需求不能撤回、变更,节约资金将于项目完成后退回。 3、为切实做好采购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单位、院(系)应结合工作需要,(办公类设备需严格执行《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详见附件4)),本着必需、节约的原则确定2019年度政府采购需求数量。 4、因2019年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方案未下达,请参照2018年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方案自主确定(详见附件3),实际采购参数和价格以实际采购为准。 5、《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申报采购需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拆解项目或通过其他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请各部门12月29日之前将附件1《滨州医学院政府采购需求明细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72189906@qq.com;纸质版需经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1219房间。 政采问题联系人:颜景山 联系电话:6913089 资金问题联系人:罗云辉 联系电话:6913082 资产管理处 财 务 处 2018年12月19日 |
附件【附件1滨州医学院政府采购需求明细表(示例).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2019年省级目录.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2018年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方案.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 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