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实验室安全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关乎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发展。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要求,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按照《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4〕72 号)的要求,现启动滨州医学院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一)一级责任书:由学校领导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
(二)二级责任书: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与所属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
(三)三级责任书:由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内所有工作人员签订。
二、责任书签订方式
由学校领导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一级责任书,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学校提供二、三级责任书模版(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由各二级单位组织签订二、三级责任书,填写签订人员统计表,并整理存档。
三、相关要求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为一年一签,签订时间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请各二级单位按要求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并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
(二)请各学院二级单位到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行政楼1223办公室)领取一级责任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3月14日前交到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汇总并请校领导签字后返还各二级单位。
(三)请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二、三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将签订人员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bzmusys@163.com,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3月14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