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开展实验化学品线上采购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快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的工作通知》要求,高校实验室所有化学品全部纳入平台管控。为确保我校实验化学品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控,学校已于2024年6月起试运行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该平台可提高采购效率,简化报销流程,实现采购审批、验收入库、使用管理、报销结算等一网通办。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正式开展实验化学品线上采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采购范围
自2024年11月8日起,实验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非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普通实验化学品等)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均需通过平台进行采购。
学校已于2024年年初完成了教学类实验化学品的招标工作,请各相关学院采购教学类实验化学品时,在平台内选定相对应的中标供应商完成线上采购工作。
二、财务集中报销
自2024年11月8日起,实验化学品将采用定期集中结算的报销方式,师生通过平台采购的订单,在完成验货入库后,无需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包括联系供应商开具发票),由平台管理人员定期集中汇总,计划财务处统一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此前师生线下购买的实验化学品,请务必于2024年11月30日前按照之前的方式到计划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办理,逾期计划财务处将不再受理线下购买的实验化学品报销业务。
特殊情况:对于平台无法满足的实验化学品,需在平台发起线下自购申请,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经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到货后持发票、验收单、平台无此类化学品截图到计划财务处履行线下报销手续。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