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26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的要求,为加强所属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掌握所属实验室相关信息,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定义

1.实验室安全分级

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判定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分级标准详见《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评估表》(附件4)。

2.实验室安全分类

根据教学与科研的特点,实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类别,不同类别的实验室划分可参考《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1)。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步骤

1.实验室自评

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对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评价以及安全分级认定,按房间填写《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3)、《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评估表》(附件4),上报所在部门、单位、学院。

2.院系评估

各部门、单位、学院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认定各实验室风险级别和类别,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5),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将附件3、4、5提交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3.学校认定

在院系评估的基础上,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汇总各部门、单位、学院材料,会同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从危险源分类、分级的全面性、科学性、精准性等方面,对评估情况进行复核认定,并建立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4.动态管理

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后,需由各部门、单位、学院统一制作、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当实验室的用途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并报告所在部门、单位、学院,15日内及时修正本单位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同时报学校备案。新建、改扩建实验室时,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应与项目同步完成。

    三、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要求

1.全面精准

部门、单位、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辨识、评估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确保无错误、无遗漏。

2.防控为重

房间为单位,以危险源风险防控为重点,将实验室内的危险源按照类别和可能引发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辨识、分级评估,进而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3.责任到人

实验室应配备适用于其安全风险级别的安全设施设备、个体防护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高风险点位应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Ⅰ、Ⅱ级实验室应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责任到人。

4. 分级管理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和危险源分类,进一步细化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同安全等级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可参照《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2)。

 

    四、实验室材料报送要求

部门、单位、学院严格以实验室及房间实际情况为准,参照附件1、附件2,如实填写附件34、5所列内容电子版531日前发送至邮箱bzmusys@163.com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盖章负责同志签字后,于53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1223办公室。

联系人:周怡璇

联系电话:0535-6913496。

 

附件:

1.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

2.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3.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4.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评估表;

5.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信息情况统计表。

滨州医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的附件.xlsx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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