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幼教服务中心幼儿食堂大宗饮食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次数:10

一、采购人:滨州医学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滨州医学院)

    联系方式:0535-6913090(滨州医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历下经十路号5777

    联系方式:0531-86955466

二、采购项目名称:滨州医学院幼教服务中心幼儿食堂大宗饮食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GXZB2019-03-4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42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厂商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 参加花生油、花生调和油、米、面、乳制品项目投标的,须持有该产品当批或近批次盖有“MA”和“AL”等第三方认证机构标志的产品检测证明;4)参加猪肉、鸡肉、鸡蛋类项目投标的,须持有肉类产品定点屠宰和检疫检验证明、蛋类鸡场防疫证明等相关产品合法溯源性证明;5)投标人具有完备的进货程序,合法的进货渠道,并对用户使用原材物料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负责,在以往生产或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纪录;6)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402 08:30  2019041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

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厂商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 参加花生油、花生调和油、米、面、乳制品项目投标的,须持有该产品当批或近批次盖有“MA”和“AL”等第三方认证机构标志的产品检测证明;4)参加猪肉、鸡肉、鸡蛋类项目投标的,须持有肉类产品定点屠宰和检疫检验证明、蛋类鸡场防疫证明等相关产品合法溯源性证明;5)投标人具有完备的进货程序,合法的进货渠道,并对用户使用原材物料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负责,在以往生产或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纪录;6)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402 08:30  20190412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薇

联系方式:0531-8695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