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实验室条件建设、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学校资产(不含土地和无形资产)产权管理,办理资产产权手续,经校领导授权或委托,代表学校与校外单位签订产权协议、合同。

三、负责组织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学校资产信息发布,办理资产校内外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处置等报批手续和账卡物管理。

四、负责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并监督学校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计划汇总、论证、审批、采购、发放、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经营性和承包性单位除外)。

五、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上报审批手续。

六、负责学校招标及采购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并实施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七、负责制定实验室条件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论证实验室配置方案和实验室设备采购计划,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与考核。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