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0浏览次数:172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保证我校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正常使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1年暑假期间做好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集中维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

各学院实验室、研究室(所)、公共科研平台要在假期前对各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检查,主要检查各类制度落实、方案执行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情况各类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假期期间,各学院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各实验室研究室(所)责任人要适时开展例行检查,加大管理和巡查力度,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

(二)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1.区分类别,明确责任。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要综合考虑教学、科研需要,把实验室区分为假期不使用、假期白天使用以及假期通宵使用三种类型。假期确需开放的实验室,各部门、单位、院(系)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人,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并要求使用人做好实验室安全记录,严格执行出入登记与管理制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

2.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暑期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情,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断水断电、闭门关窗,杜绝火灾、溢水爆炸等安全的发生。

3.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等高危化学品、高致病性微生物、麻醉品物质的存储和管理工作,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对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尤其实验室气瓶必须按要求定期安检,防患未然

4.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废液的收集和发放。各验室研究室(所)需仅留存20天的用量,并将多余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于2021年72315:30-17:00送至危险化学品仓库学校将于2021年81615:30-17:00集中发放一次;验室研究室(所)需做到实验室危险废液零库存,将现有的危险废液于2021年72315:30-17:00送至危险废液暂存柜

5.应急处置。如发生安全事故,不能自行处理应及时联系实验室安全应急联系人(各个实验室房间均需在醒目位置张贴应急联系人电话)。

二、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一)做好一般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各使用单位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盗、防尘、防火工作;对需要定期进行保养的仪器设备(如定期通电、通风、除湿、加油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安排人员定期进行通电、通风、除湿等维护工作;假期期间不需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按照操作规程做好关机与系统维护工作;假期期间需要正常运行的设备与系统,要做好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与系统正常工作。

(二)做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各使用单位要做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

(三)做好仪器设备集中报修工作

对于使用单位不能自行维护与维修的设备与系统,包括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技术参数有较大误差需要校准和计量检测的仪器设备、多媒体(投影机、中控)等系统,通过“企业微信”中“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维修”或填写《仪器设备维修单》(从资产处网站下载),2021年7月27日前提交(送)资产管理处,由计量维修心安排集中维修。

各部门、单位、院(系)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以保证新学期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

教学实验室安全  教  务  处:王海燕6913985(13791271526)

科研实验室安全  科学技术处:窦煜峰6913322(18453532686)

危化品安全      资产管理处:单小军6913496(18053571014)仪器设备维修    资产管理处:李振锋6913088(13805355001)

 

 

 

                            务   处

                 科学技术处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22日